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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还玩“障眼法”?部分责任变全责!

2022年1月23日,山东济南。早上7点30分许,历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电动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一人受伤已送医院救治,肇事人员逃逸。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但现场除了一辆自行车和一摊血迹外,

再没有其他任何有价值的证据。

随后民警调取监控发现,

7时30分许,肇事男子驾驶红色电动车

与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发生刮碰。

老人头部着地,

该男子将受伤老人扶起后,

随即驾驶电动车逃离现场。

但是监控看不清电动车的号牌,

无法通过号牌找到肇事者。

且该男子戴着头盔和口罩,看不清面部,

只能看清黑色头盔上有白色的logo,

这给破案带来了不少难度。

细心的民警梳理了有关线索,

发现该男子驾驶的红色电动车比较明显,

市面上比较少见,

且男子的穿着很像保安制服。

于是民警决定从肇事者驾驶车辆

和职业特点进行调查。

调取了沿途监控后民警发现,

肇事者到了华信路后就进入了监控盲区,

随后民警连续4天蹲守

都没发现红色的电动车。

民警决定转换思路,

通过监控中男子的着装,

推测此人很可能是在附近工作的保安,

于是对视频附近商场、小区等进行排查。

1月28日早上7点多,

民警走访到家居广场时,

发现一名保安神色紧张,

一直在追问民警到底有什么事儿。

民警仔细观察发现,

该男子走路姿势与视频里很相似,

并且他的头盔与监控视频里的头盔logo完全一致。

于是民警出事监控录像询问男子。

这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

这不是你吗?

不是吧,不是……

这不是你的车吗?

不是。我的车在门口呢。

这是个新车啊,刚买的吧。你之前的车呢?

之前的……之前的……

在民警的耐心询问和劝说下,

男子对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该男子姓王,

事发前他与老人一同沿花园路逆行,

行驶中老人突然往左打方向,

王某躲闪不及,两人撞在一起,

老人头部着地,王某与电动车滑了出去。

王某随后将老人扶起,

但听到路人说让王某别走,她去叫人。

王某担心自己被打,

就骑车逃逸了。

回到家后,王某为逃避法律责任,

又把肇事车辆的车牌拆下,

并将车藏起来,

又重新买了一辆新的电动车上下班。

随后民警带王某到事发地指认了现场,

并找到了藏起来的肇事车辆,

这期肇事逃逸案件就此告破。

后经了解

受伤老人已69岁,头部缝了好几针,

目前正在养伤。

王某因肇事逃逸且存在隐匿、毁灭证据的情形,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来源:公安部交通局

关键词: 肇事逃逸 肇事车辆 驾驶车辆 担心自己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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