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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索要工钱遇困求助民警 民警积极协调解决问题

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速接处警队民警接指挥中心转警一女子称在三峡广场某小面馆打工要工钱被拒绝。

民警快速赶到现场了解到女子小张在面馆打工,和老板口头商量好试用3天能干下来就转正,每天120元。小张在面馆干了3天后觉得面馆强度太大,而且作息不规律自己适应不了就向老板商量要这3天的工钱。可是面馆老板说她们的规矩是要转正过后才有工钱,这3天只是包吃住。小张认为这样做肯定不合适,双方就这样僵持着。民警积极劝解双方,并说招人用工不管是不是试用期都应该签订合同,而不是口头承诺,试用期不给工资于情于理也有点说不过去。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老板支付了300元给小张事情圆满解决。

关键词: 三峡广场 说不过去 解决问题 签订合同 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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