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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桥下竟成公司“仓库” 无人机让其“现形”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8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一大队执法队员在开展路政巡查时,通过无人机发现渝长复线长寿西收费站匝道桥下堆积有大量白色包装货物。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经调查,货物系重庆某物流有限公司待周转货物。负责人李某对执法人员解释,由于公司的仓库容量有限,临时将周转货物“碎玻丝”堆积在此处。执法人员对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桥下堆积货物的危害。李某也认识到了在桥墩堆放大量货物造成的隐患,表示马上安排车辆将堆积的货物运输出去。考虑到“碎玻丝”不是化学危险物品,物质稳定,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消除隐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有实施行政处罚。

在此,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广大市民,《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在高速公路桥梁下堆放物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导致桥墩位移,防护土滑坡等,对桥梁造成危害。如果系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桥梁下方堆放货物。

关键词: 高速公路 执法人员 行政处罚 有限公司 仓库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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