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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试用不合格被辞退却迟迟不想走,民警及时依法化解矛盾获赞

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处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沙区某饭店发生纠纷,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两位女子情绪激动发生激烈争吵,民警及时劝解并分别了解情况。

原系当事人小王在几天前入职该饭店,当时与饭店老板李某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在工作期间,因小王某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失误,老板李某向她指出来,让其改正。当日上午,小王上班时没有穿饭店统一的工作服,被老板李某发现后,小王称工作服洗了还没干,李某认为小王没遵守饭店规定,影响饭店的形象,要扣小王的工资,小王听后情绪激动,称其工资本来就不高,现在要扣钱,认为老板李某故意针对她,李某认为小王不服从管理,要辞退小王,小王却迟迟不想走,因为她担心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两人为此沟通不畅发生纠纷。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协调,民警告知双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都有相互选择的权利,经过沟通,两人均意识到错误,称刚才情绪激动,语言上有点争执,李某表示立即结清小王的工资,小王也表示会重新找份其他的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并对民警及时化解矛盾表示感谢。

关键词: 化解矛盾 表示感谢 用人单位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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