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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公安收到1200公里外寄来的锦旗,警方提醒勿贪图小利

近日,永川区公安局朱沱派出所收到一件特殊的快递,内有一幅印有“雷霆出击,破案神速”字样的锦旗。经核实,锦旗是该所侦办的一起诈骗案件江西籍受害人谌某专程快递送来的,特地感谢办案民警替他追回损失。

2021年11月下旬,朱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掌握到犯罪嫌疑人林某将其名下多张银行卡及银行卡密码提供给犯罪分子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导致谌某等人被骗的犯罪事实,后林某被警方抓获。经审讯,林某对提供名下多张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最大限度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民警以退赃、退赔为减轻处罚情节作为该案切入点,释明量刑规定,积极引导林某及其家属退赔受害人损失6万元,民警已全部返还受害人,谌某获赔1万元。

下一步,朱沱派出所将大力推进反诈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反诈意识,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切实提高追赃挽损工作成效,尽最大努力挽回受害者财产损失。

永川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切勿贪图小利出售(出租)个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一旦个人银行卡、电话卡被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犯罪,个人也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案例链接——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2021年1月初,被告人邱某在重庆市永川区某网吧上网时从一男子处得知出售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网络赌博转账可获利,遂先后将自己的三张银行卡,以及朋友尹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售给该男子,非法获利2000元。经查实,邱某出售的四张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网络诈骗,上述银行账户资金结算金额高达百万元。

永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邱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依法判处被告人邱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重庆公安治安总队

关键词: 信息网络 电信网络 犯罪事实 贪图小利 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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