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 正文

猫头鹰幼鸟“落单” 小学生“上交”获救

“警察叔叔,我们在回家路上捡到一只鸟!”4月11日18时许,一名小学生捧着一只幼鹰,在家长陪同下急匆匆地来到荣昌区公安局峰高派出所求助。

民警对幼鹰做了仔细的“体检”,未发现体表有受伤痕迹。当民警问起小学生的身份信息时,小学生说“保护野生动物,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便随家人离开了。因荣昌无野生保护动物救助站,民警随即联系区林业局和永川野生动物园进行下一步救助。

4月12日10时许,荣昌区林业局野保工作人员来到峰高派出所对幼鹰进行检查后,初步判断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年龄在6个月以内,属于幼鸟,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估计是被大风吹落了鸟窝,落了单,目前暂由永川野生动物园饲养,待其有野外生存能力时再将其放归野外。

民警提醒

遇到野生动物受伤尽量不要直接接触,及时报警联络相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救治,避免发生危险。

关键词: 区林业局 野外生存 永川野生动物园 初步判断 进行检查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8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3 92 950@qq.com
豫ICP备2020035879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