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 正文

高新警事 | 明着“买泡面”实则“偷手机”,抓了!

4月8日晚21时许,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安分局西永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其在西永老街开了一家超市,一名男子到店内称要买一箱泡面,自己便进入库房给他拿泡面,出来后发现人不见了,自己放在柜台上的一部手机也不见了,李老板怀疑是该男子将自己手机盗走。

接警后,民警立即来到现场开展调查,民警发现在案发时间前后只有这一名男子进出超市,该男子嫌疑最大。但报警人李老板放手机的柜台是监控盲区,无法确定该男子是否盗窃手机。

在问询李老板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还是超市里的“老主顾”,经常来超市购买商品,来的次数多了已经和李老板变成了朋友,李老板向民警坦言如果真的是这个小伙子拿走自己的手机,自己确实难以接受。

民警随后通过周边走访,最终确认该男子身份,程某,19岁,目前在某人力资源公司做临时工,并居住在公司宿舍内。4月9日上午11时许,民警赶赴宿舍将程某抓获。经过讯问,程某羞愧得低下头并承认确实是自己一时糊涂偷拿了李老板的手机。

犯罪嫌疑人程某指认现场

原来,程某上班的公司就在李老板超市旁边,他平时经常到超市购物。4月8日下午15时许,他再次来到超市准备买泡面,李老板一看是“老主顾”来了,十分热情,极力推荐一款泡面让他试试。

在李老板的极力劝说下,程某答应拿一包尝尝。就在李老板起身到旁边货架拿泡面时,程某忽然发现李老板将自己的手机顺手放在了柜台上,程某一时鬼迷心窍,心想如果将手机拿走卖掉应该能换不少钱。

程某指认手机当时所在的柜台

由于程某经常来购物,对超市布局比较熟悉,知道老板放手机的柜台监控拍不到,于是为了将老板支开方便自己“作案”,他冲着老板大喊:“那款泡面应该很好吃,我想要一箱。”李老板一听,喜出望外,立即回应说一箱泡面量比较大,需要到里面库房拿才可以。

随后,李老板进入后方库房拿泡面,程某便趁机抓起柜台上的手机装入裤兜,一溜烟跑了出来。

逃跑后,程某来到南坪,找到一个二手手机店,将手机以450元卖掉。因为怕去公司上班路过超市门口被老板认出,程某便不想上班了就待在公司宿舍,想着用卖手机得来的钱天天上网打游戏过段时间逍遥日子,没想到这么快被民警发现并抓获。

目前,程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偷窃取得钱财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安全防盗意识,一旦失窃,及时保护现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关键词: 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 找到一个 鬼迷心窍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8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3 92 950@qq.com
豫ICP备2020035879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