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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小课堂 | 这些行为,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没偷没抢

只是出售了银行卡、手机卡

或者提供了技术支持、帮助

这样做也犯法!!

不信你就来看看下面三个案例

警方提醒保持警惕远离犯罪

上面的三个案例,分别因为买卖、出借、出租两卡、为犯罪团伙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广告推广“服务”等。

实质上,他们给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再次提醒:切莫贪图一时小利,让自己身陷囹圄,公安网安部门“净网行动”进行时!!!

平安江津

关键词: 信息网络 技术支持 犯罪团伙 或者拘役 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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