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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渡口建新社区开展高空抛物宣传整治工作

“美好家园需要大家努力”“杜绝高空抛物从我做起”……4月21日,重庆市大渡口建新社区居民纷纷在“杜绝高空抛物,共建文明小区”活动展板上签名并写下庄严承诺。

这是大渡口建新社区“杜绝高空抛物,共建文明小区”主题宣传活动中的一幕。该活动由大渡口建胜派出所、建新社区联合建胜镇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因社区居民对高空抛物反应强烈,此举旨在通过系列活动回应群众期待,增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

宣传整治活动现场

活动中,社区民警刘海军通报了自2021年3月“高空抛物”入刑以来辖区内高空抛物案事件现状,以及其他小区发生的几起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事例,从法律法规到现实危害逐一向社区居民进行宣讲。

“有人从楼上随手扔下各种垃圾经常落在我家阳台上,特别让人生气。”参加活动的居民李姐说。“上次我在楼下散步,一袋吃过的石榴子从楼上抛下正好砸在我旁边,真是太危险了,”王先生提及此事还心有余悸:“举办这个活动非常好,可以让更多人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提醒大家遵法守法。”在随后开展的签名活动中,社区居民纷纷为普法宣传点赞,表示会从“我”做起杜绝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长久以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法律的刚性规定虽能起到警示效应,事前预防同样值得重视。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影响力,民警会同社区工作人员逐一入户发放宣传单,并与居民签订《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告知书》及《拒绝高空抛物承诺书》,入户普法的同时让大家认识到高空抛物危害及法律后果。

社区民警刘海军表示:“高空抛物,需要“防”“治”结合。我们希望通过普法宣传活动让辖区居民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只有每个人都形成杜绝高空抛物的文明习惯和法治共识,才能保护头顶上的安全,守护好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大渡口公安提醒: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高空抛物”已入刑,不再是“出了事才有事,不出事就没事”的行为。对于不听劝阻,高空抛物影响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严厉打击,确保辖区居民有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关键词: 财产安全 文明小区 生活环境 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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