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险”理赔纠纷层出不穷 创新保险的未来在哪里?
2022-06-14 14:09:38
记者从金东区人社局获悉,金东区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经开始申报。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企业单位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低于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至300%确定。
区人社局提醒,企事业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基数申报,城镇个体劳动者如需申报调整的,可以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未申报的,个人缴费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按上一年度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确定(原高于60%的,仍按原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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