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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回复问询函:本次募集资金不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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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14日,针对上交所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豫园股份发布回复报告 。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豫园股份表示,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战略布局的进一步实施。具体而言,本次募投项目系:(1)公司珠宝时尚业务板块的综合竞争力的提升;(2)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的提升;(3)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和抗风险能力的提升。

豫园股份称,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及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改变发行人业务模式。

本次募投项目之“珠宝时尚线下销售渠道及品牌拓展项目”“珠宝时尚电商销售平台建设和供应链平台升级项目”相关募资资金投向系公司珠宝时尚业务板块综合竞争力的提升;“集团数字化建设项目”系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的提升,间接提升现有业务运营效率。上述项目中募集资金均投向主业。

豫园股份表示,本次募集资金不投向或变相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不将募集资金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等增量项目,补流还贷与房地产业务无关。

本次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情形,不存在募投项目涉及租赁土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形,不存在募投项目用地占用基本农田、违规使用农地等其他不符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不存在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情形。

豫园股份称,剔除预收款后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与指标要求的差异较小,且保持稳定,具有合理性;现金短债比受到公司负债结构、房地产开发业务发展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地域分布等因素影响,较指标要求的差异较大,但具备合理性,预计不存在债务违约风险。

本文源自: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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