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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要闻:优先股试点的作用是什么?优先股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哈喽小伙伴们 ,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优先股试点的作用是什么?优先股的权利与义务方面的一些说法,有的小伙伴还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优先股试点的作用是什么?优先股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们都知道优先股就是指优先于普通股东权利但参与公司决策权受到限制的股份,那么你知道优先股试点的作用是什么吗?今天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优先股试点的作用

优先股是海外市场成熟的市场品种,具有许多积极作用。

首先,它可以加快直接融资的发展,补充企业资本。优先股是与债券挂钩的产品,是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为企业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

第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创新资本工具,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第三,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渠道和新的固定收益产品。

第四,有利于上市公司丰富其在并购重组的金融支付工具

第五,有利于丰富市场证券品种,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优先股的权利与义务

1.优先分配利润

优先股股东根据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以现金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约定的股息全部支付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2.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依照《公司法》和《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后,公司财产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分配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3.优先股的转换和回购

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发行人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以及回购优先股的条件、价格和比例。转换期权或回购期权可由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行使。如果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必须全额支付所欠股息,但银行商业银行发行的优先股的补充资本除外。回购优先股后,发行的优先股总数应相应减记。

4.表决权限制

除下列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其股份无表决权:(1)修改与优先股相关的公司章程;(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0%以上;(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上述事项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也必须由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恢复表决权

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对于股息可以累积到下一财年的优先股,投票权将被恢复,直到公司全额支付股息。对于股息无法累计的优先股,投票权将被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恢复优先股表决权的其他情形。

6.与股份类型相关的计算

计算下列项目的持股比例时,只计算恢复表决权的普通股和优先股:(1)根据《公司法》第101条,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3)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4)根据《公司法》第217条,控股股东已经确定。

关键词: 优先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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