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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公告!


【资料图】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办理唐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被害人唐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16036701040005929(账户名:河南蔷尹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唐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9月4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被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东波、李想

联系电话:023-6285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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